各县(市)、区卫健委,委属各单位,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针灸推拿学院: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5〕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5〕75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豫卫人函〔2025〕42号)要求,为保证我市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报名
2025年12月9日—22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二)现场确认
考生持《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毕业证等相关的证件材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各县(市)区报名点、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委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针灸推拿学院组织本校在校学生的报名工作。
(三)资格审核
具体审核时间安排详询各单位报名点
(四)网上缴费
我省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6年2月4日—13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
2026年4月1日—12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日、12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
具体安排如下:

四、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五、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人〔2017〕40号),每人每科收60元,共计120元。
六、提交报名材料及顺序

七、照片要求
考生自行上传白底一寸免冠真人照片,不得使用美颜照片。
八、毕业证丢失有关问题说明
提供学校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九、审核注意事项
应届生报考
1.三年制: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
2.两年制大专或本科,除提供招生录取审批表外,还需提供3年制护理或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
注:转专业的需有省教育厅或省招办的批准手续,或者提供学信档案。
往届生报考
1.提供普通全日制3年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2.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3.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护理、助产专业成人高等学历可以报考。
4.毕业证学制为5年一贯制或3 2的,可持毕业证报考;学制为2年的大专学历,还需提供3年制中专毕业证,如无中专毕业证,需提供中专招生录取审批表。2012年起,不再招收3 2,因此,2017年毕业的3 2不能报考。
5.两年制护理专业专升本报考问题。2013至2019年入学的河南省内高校两年制护理学专业专升本学生(专科专业为呼吸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允许报考河南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仅限在河南省内注册。报考时需同时提供大专证和本科证。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表填写:报名表上联系方式一栏需填写手机号码。考生照片须为白底一寸免冠真人照片,不得使用美颜照片。
2.身份证有效期在2026年4月底前的,请通知考生抓紧时间更换身份证。
3.请提前做好考试纪律宣传,让考生认真学习31号令,报名时即可填写考生承诺书。
4.在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5.焦作护理学校,郑州城市管理学校两个学校2015年3月入学2018年3月毕业的考生,经核实,这两所学校没有3月入学的学生,可直接审核拒绝。
十一、各县(市)、区卫健委,委属各单位,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针灸推拿学院的联系方式

附件
● 附件1.《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 附件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
● 附件3.考试承诺书(单位留存)